哈密地区建材装饰同业商会文件
哈同业商会【2009】2号
关于规范商会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
各会员企业:
根据哈密地区民政局、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哈密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《关于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哈地民【2009】3号)的精神,结合本商会实际,现对各会员企业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:
一、 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依法行政、加强监管、严格自律、规范发展”的方针,全面推进商会各项工作,增强自律责任,促进商会健康发展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。
二、 总体目标
商会自成立以来,坚持为会员办实事,只要会员企业有什么事找到商会,商会领导都会认真研究,尽最大能力协调解决。本着“共同发展,协同合作”的 原则,本会制定了严格的章程,并且会内大小事务均遵守章程中各相关条款办理。建立会员制度,定期换届选举,确保会内决策的公平性、民主性,以及会员的利益部受损害。财务透明,会计、出纳分责明确,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会财务制度,确保会费使用合法、有效、得当。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入会、摊派会费、强行服务,以及违规设立“小金库”、乱收乱支的。严禁各会员企业之间有搞恶性竞争,违反商业道德,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。
自主决策、自理会务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发展、自筹经费是本会办会的原则,我们将认真遵守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、敬业、守法、诚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为规范建材装饰业的健康发展,为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
哈密地区建材装饰同业商会
报:地区民政局 地区工商业联合会
送:哈密建材装饰同业商会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、会长、 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商会会员
存档: 一份
编辑秘书处 2009年3月28日